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眾快速、準確地查找樂山市政府及其部門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的范圍
樂山市政府及其部門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反映市政府及其部門機構設置、職能等情況的;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具體參照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的方式
1、樂山市人民政府網站
樂山市人民政府網站(www.40238042.com)開設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公眾可登錄互聯網網址,通過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引導,查找樂山市政府、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查詢方法如下:
(1)目錄導航式瀏覽:點擊相應的分類欄目,系統會自動展開下一級目錄,并自動顯示與該欄目對應的信息列表,點擊條目名稱或詳細信息就可查看詳細內容。
(2)標題關鍵字和索取號查詢:輸入標題關鍵字和索取號并搜索,與關鍵字和索取號匹配的目錄項會以列表形式進行顯示,點擊條目名稱或詳細信息即可查看詳細內容。
2、其他方式
主要通過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根據需要采取設立公共查閱點、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形式公開政府信息。
(三)目錄編排體系
樂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內容顯示區編排設計。分類導航區提供主題分類查詢功能;檢索區提供信息標題和索取號的查詢方式;目錄內容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索引號、單位、類別、公開內容、公開時間、詳細信息等項目內容。索引號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單位是具體負責提供該信息的單位名稱;類別是信息所屬的類別名稱;公開內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公開時間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時間;詳細信息為政府具體信息頁面地址,點擊可查看詳細內容。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方式為主動公開,公開范圍為全社會,公開時限為長期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樂山市政府及其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為有利于人民群眾方便快捷獲取政府信息,市政府有關專項業務的政府信息公開職責,統一由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申請公開涉及市政府有關專項業務的政府信息,請直接向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申請。
(一)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在樂山市人民政府網站(www.40238042.com)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下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復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應填寫完整,內容真實有效。為準確有效提供政府信息,申請人應當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材料。行政機關收到申請后,對申請進行審查。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不完整、內容不明確或未按要求提供有關身份證明材料的申請,將要求補充或更正,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予補正的,視為未申請。
目前,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受理申請人的當面申請和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申請,暫不受理通過電報、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采用信函方式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請在信封正面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要求
1、逐項填寫,字跡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準確、如實填寫申請人姓名或機構名稱、聯系方式等;
3、盡量詳細、明確的描述申請獲取信息,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4、每份申請表限填一項申請內容。
(三)受理流程
注: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提供復制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
(四)受理點地址及聯系方式